| 桂林市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总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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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27 16:41 文章来源:桂林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为进一步营造家电下乡工作良好社会氛围,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惠农政策,激活农民购买能力,提高农民生活质量,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根据广西区财政厅、商务厅等12个厅局《关于印发“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”活动方案的通知》(桂财建[2009]127号)的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“家电下乡宣传月”活动。现将“家电下乡宣传月”活动情况总结如下:
一是联合行文,广泛宣传。
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二日,桂林市财政局、商务局等12个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转发广西开展“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”活动方案的通知》(市财建[2009]69号)。并由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牵头,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分2个宣传小组从7月15日开始在12县五城区进行了广泛宣传活动,出动宣传车200余台次,分发“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现场兑付暂行办法”(摘要)10万分,张贴家电下乡宣传海报5000余份,分发家电下乡产品目录、商品购买须知60000余份,同时通过电视台、报社新闻等媒体制作专题片,进行大力宣传,宣传内容是“关于家电下乡销售现场直补的通知”、“家电下乡工作政策问答”等,并重点拍摄了开展好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,对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朋友进行了采访,倾听农民朋友对家电下乡工作的要求和意见,释疑解惑,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,对家电下乡产品买的放心,用的舒心。
二是加强网点建设,严格直补手续。
主要对“家电下乡”备案销售网点家的监督管理,让群众知道应当去哪里购买家电下乡产品,严厉打击假冒伪劣、欺行霸市等行为,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,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通过媒体公布投诉电话0773-2825089,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于家电下乡的咨询和投诉。在深入村镇宣传“家电下乡”政策时,针对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,作了详细的讲解和宣传,特别是针对已购买产品、长时间没有领到补贴款的农户提出的咨询,工作人员现场了解情况、电话联系相关部门进认真进行核实,及时进行了处理,补贴款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。
三是取得的成效。
通过一个月的“家电下乡”宣传月活动,基本达到了“村村知、人人晓”的目的,有力的促进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,激发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商品的热情,取得了预期效果,全市备案“家电下乡”销售企业新增近60家; 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以日均100万元进入农民家庭,比活动前日均销售增长20%以上,到8月20日止,“家电下乡”销售网点达到935家,家电下乡产品总销83912台(部),销售额15343万元,补贴家电下乡产品55744台(部),补贴金额已达1313万多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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